城市“腸紊亂”待醫治
- 時間:2013-04-22作者:Admin
在汛期即將到來之際,各地對井蓋和管網問題都特別關注:北京市將再裝兩萬套井蓋防護網,武漢將對7000余口污水井設置“一鎖一網”雙保險安全保障,合肥采取新增排水管道、疏通排水溝渠、新添收水井等措施消除內澇隱患;太原市政部門集中對地下管網進行大規模的清淤疏浚……顯然,長沙女孩楊麗君不幸落井事件,在刺痛全國人民神經的同時,也讓全社會的視線聚焦到井蓋和其掩蓋的復雜的地下管線上。
事實上,近年來,已經發生的多起井蓋“吞噬”路人事故、管網事故給人們敲響了警鐘:當城市地上建筑越建越高、越變越美,地下危機該如何預防,漏洞該如何堵住?
腳下隱患知多少
近年來,井蓋已經多次“肇事”:2010年5月4日,廣州一名女子在暴雨中墜入下水道死亡;2011年6月23日,北京降暴雨,因汽車熄火,兩名男子在推車時墜井身亡;2012年3月16日,大連一名女子墜入熱力井身亡……可以說,井蓋“吞噬”路人、管網事故幾乎每年都在發生。
不只是井蓋,城市地下管線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2006年,北京京廣橋附近地下排水管破裂,引起地面坍塌;2010年7月,大連輸油管爆炸;2010年7月28日,南京地下丙烯管道爆炸……據統計,南京平均每天發生爆管事故30多起,北京平均每4天就發生一起大型水管崩裂事故。此外,燃氣管道、污水管道等地下管道事故層出不窮。
地下管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非常大。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地下管線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李學軍表示,2008年~2010年,國內每年發生的城市地下管線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十億元,造成間接經濟損失數百億元。
釀禍癥結在何處
一般來說,城市地下管線事故分為意外事故、外因事故、內因事故。南京工業大學城市建設與安全工程學院碩士生導師、城市公共安全專家王三明表示, 80%~90%的城市管道事故由外力破壞所致。
全國的城市有多少個井蓋?據統計,僅北京地下設施檢修井井蓋就將近150萬個,而北京的機動車已突破500萬輛,長期、高密度的碾壓,加上日益嚴重的城市內澇,讓這些檢修井成為巨大的安全隱患。
李學軍認為,釀成長沙女孩墜井悲劇的元兇應該是一口檢修井。檢修井與地下管道相通,并不是排水設施,但在積水嚴重時,會被人為掀開或被積水沖開,成為臨時泄水口。
“檢修井沒有排水功能,如果地下管道暢通,排泄量設計合理,檢修井的井蓋很難被頂起來。”李學軍坦言。他表示,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住房建設、道路改造、管道檢修日漸頻繁。按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獲取并核實施工地地下管線詳細資料,以確保施工時不破壞已有的地下管線。然而,施工單位往往因工期、成本等原因省去這項工作,從而造成挖斷、損壞地下管線的事故。另外,在地下管線運行期間,不采取有效的檢測、監測技術手段,很難及時發現管線破損、腐蝕、泄露等情況,也就無法采取措施,將管線事故控制在起始階段。
癥結的背后是什么
“安裝防墜網、加裝防盜鎖、變換材質等措施,的確能減少或避免傷人事故,但都治標不治本。要真正減少或避免井蓋事故、管線事故發生,還應該關注管理層面的問題。”李學軍說。
“除地震、冰凍天氣、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的事故外,多數是可以避免的事故。一直以來,重地上、輕地下,重審批、輕監管,重建設、輕養護的問題在城市建設中十分突出。” 李學軍說。
管理混亂、利益格局復雜的地下管線,是中國城市的噩夢。自來水管、污水管、電力管、煤氣管、通訊電纜等管線的管理部門各自為政。在北京市朝陽區紅廟十字路口,記者看到,以十字路口為中心、東、南、西、北四個方向100米的范圍內,竟然有400多個井蓋,井蓋上的“污”、“電”、“雨”等字樣表明,它們分屬于不同的管理部門。
城市地下管線缺乏統一管理,種類繁多,產權復雜。“施工人員往往采用新管讓舊管、小管讓大管、新管穿舊管等做法,造成城市地下管線互相交錯,給維護和搶修帶來了很大困難。”住建部城建司市政監管處張應奎指出。李學軍認為:“主管部門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造成了管線信息不全,各地普遍缺乏地下管線統一監管機構來統籌城市地下空間和管線的規劃與管理。”
哪些領域亟待改進
技術標準是獲取、管理和使用地下管線信息數據的重要依據。按照功能,城市地下管線分為八大類,按照輸送資源不同又分為三十余個子類,這些管線分屬不同單位建設和管理,其檔案資料分散在不同單位和部門。由于重視程度的差異、獲取和存儲方式不同以及其信息化建設工作程度的不均衡,地下管線資料呈現出多源性、多樣性、離散性和時空性等特點。
李學軍建議,要在整合已有地下管線資料的基礎上,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開展有針對性的地下管線普查,并建立有效的動態更新和信息共享機制,健全技術標準體系,促進發揮地下管線信息資源的最大化效益,為保障地下管線運行安全提供技術支撐。“但是現有的技術標準不夠健全,致使數據交換、信息共享難以落實,要根據行業發展實際,制定新的技術標準。目前,部分城市已經制定或開始著手制定相關技術標準。”他說。
造成城市地下管線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淺層的原因是技術標準層面的,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管理層面的。李學軍解釋:“缺少準確而完整的地下管線檔案信息資料是一個原因,但即便有了資料還缺少科學利用的機制,沒有建立在役管線運行狀況實時檢測的科學決策機制。另外,有法但執法力度不大,也是導致城市地下管線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
他介紹說:“1997年國內就頒布了《地下空間管理規定》,可地下空間建設單位仍然不按規定施工。2005年又頒布實施了《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但是按規定移交檔案資料工作仍然在部分地區難以落實。”
更讓人困惑的是,縱觀我國目前已發布的現有法規和部門規章,除了《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明確了管理主體外,其他法規只將城市地下管線作為附屬對象進行管理。現有法規只規定了地下管線的規劃、設計、施工、檔案管理等環節的城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而其他環節卻沒有規定。針對目前城市地下管線分屬眾多單位建設和管理的現狀,現有法規并沒有規定統一監管協調的相關內容。
李學軍曾經參與起草了《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然而由于這部管理條例涉及眾多地下管線部門的利益,雖然起草工作在2007年就完成了,但直到今天也沒有頒布執行。
地下管道的難題尚未得到解答。
來自:中國建筑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