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補15%差價可變商品房
- 時間:2017-05-12作者:證券時報APP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退出管理實施細則》昨日正式對外發布,該細則自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細則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在補交差價款后,可取得完全產權并退出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也可上市交易。
據華商報報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經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同意,購房人在補交差價款后,可取得完全產權并退出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不動產登記部門在房屋登記簿中取消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屋性質記載,重新核發不動產權證書;購房人在補交差價款后,也可上市交易,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相關程序,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相關稅費按規定繳納。
差價款繳納標準為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15%,計算公式為:應繳差價款=(房屋建筑面積-按商品房價格購買的建筑面積)×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合同單價×15%。